藝術展覽“青春燥熱癥”何時能去火
推動會展經(jīng)濟發(fā)展已經(jīng)成為中心城市,尤其是特大型城市的一個戰(zhàn)略性選擇,而藝術展會又是會展經(jīng)濟中最為活躍和最具有想象力的部分,它除了直接拉動GDP,能提升城市的文化影響力和軟實力,還能給市民和旅游者帶來精神層面的享受和滿足。
近日在上海展覽中心開幕的上海當代藝術展,展廳布展混亂,預展當日,竟有許多展廳開天窗,有些承諾會參展的參展方根本就沒參展,整個展覽既看不出學術主題,也不見特殊的市場價值,倒成了一個徒有其名的展覽,也許,主辦方會列出許多開脫理由,但無論有多少理由,至少讓人產生不夠專業(yè)的基本判斷,現(xiàn)在面臨的問題是,展覽早已通過公共媒體廣為報道,名不副實的展覽事實上已經(jīng)構成某種虛假性,讓觀眾上當?shù)耐瑫r,也使城市蒙羞,為此,展覽主辦方是否該為不良影響承擔責任?是否該向市民公開道歉?
近年來,在一輪文化產業(yè)的大潮中,各地政府紛紛出臺對文化產業(yè)的鼓勵和推動政策,但不是如何安靜下來,心平氣和地考察、分析、研究城市的歷史文化基因和城市特殊的文化定位、市民趣味和藝術風格,而是急吼吼,就像要搞一場大運動,典型的就是,有些城市為了宣示自己的存在感,把舉辦藝術雙年展作為彰顯文化權力、擴大影響力的利器,魚龍混雜的雙年展早就失去了藝術的神圣性,不少雙年展沒有公信力的學術標準,展品同質化,就像一些關系作品的各地巡回展,因此,不足為怪,許多展覽呼來喝去就永遠是那么幾張似曾相識的臉和那幾張總在眼前晃的作品,不可否認,有的展覽已經(jīng)淪為少數(shù)人玩弄權力關系,獲取個人利益的操作平臺,還有的利益圈子基本操縱了某些藝術展覽的話語權,建構了藝術產供銷的利益鏈條,數(shù)年前某市政府傾力打造綜合藝術雙年展,主管領導與原先委托操作的策展人發(fā)生激烈的矛盾沖突,亂局收場也是最后有賴于領導出面,還有的城市,因政府管理的條塊分割,各自為政,導致一個城市出現(xiàn)多個雙年展,雖然城市各區(qū)域歸屬不同,但只要涉及公共資源投入的,就應該納入城市總體文化規(guī)劃,資源整合利用,才能確保展覽質量和城市品牌維護,而且也能使展覽的傳播效應最大化。
上述問題的發(fā)生,無法回避的現(xiàn)實是,藝術展覽已市場化,有效的市場規(guī)則和秩序還缺席,展覽市場的健康和可持續(xù)發(fā)展,依賴的是良好的市場秩序和職業(yè)操守,世界上已經(jīng)有不少成功的城市實踐案例,我們不須贅言,展覽市場秩序的建立和維護,其基礎是通過建立藝術展覽市場合理的層級結構和相應的政策法規(guī)來體現(xiàn)的,如果說畫廊、博物館和美術館分別構成了兩個常態(tài)化藝術展覽的基礎形式,那么,非常態(tài)的藝術大展則是上述兩種展覽的補充形式,構成了藝術展覽的三角互補關系,各個層級的展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對象,畫廊主要是針對專業(yè)觀眾和收藏家群體,并以藝術品商業(yè)交易為主要目的,而博物館和美術館卻是以展覽、傳播、教育、研究為其基本功能,其受眾是以大眾為主,非商業(yè)和公共性才能保證其展覽的學術標準和藝術質量,展覽作品以經(jīng)典為首選。
畫廊(包括民營美術館、博物館)是純市場行為,自生自滅,這個民間系統(tǒng)發(fā)展,靠的是良好的市民素質、成熟規(guī)則的商業(yè)流通能力,政府如需扶持這個行業(yè),只要做好政策法律環(huán)境建設,以保證和促進市場的良性發(fā)展形態(tài)就行,而國有博物館、美術館,當然是以公益性服務為其宗旨,高質量的展覽和服務就是對城市的貢獻,現(xiàn)在問題是,介于上述兩種展覽之間的第三種展覽,也就是各類與政府合作互動或占用公共資源的藝術展覽,如何合理配置資源和規(guī)范運作?
現(xiàn)在我們面臨的這些展覽,無非兩種類型。一類為藝術展覽,從功能、行為到目的,就像被放大的畫廊,這類展覽功能基本與畫廊重疊,展覽可有可無,充其量,其后果只是造成某種社會資源的浪費而已,我們不必過多關注;而另一類展覽,卻是騎墻做派,不但騎著學術和商業(yè)的墻,有時還騎著政府和市場的墻,而且這類展覽往往拉大旗作虎皮,國家級、世界級隨便說,媒體和觀眾也會投入更多的熱情,所以,這類高規(guī)格、代表城市地位的展覽,有十足的正能量或負能量。如果此類展覽能貨真價實做好,是對上述兩種常態(tài)性展覽的有益補充,特別是講究展覽規(guī)模、展出探索意義的新作品、新形式的藝術大展,不但能打通藝術與市場,而且也能保持專業(yè)和大眾之間的有效審美溝通,更是市民了解世界藝術的重要窗口,如果是徒有其名或名不副實的展覽,勢必給社會和城市帶來某種傷害,就像這次的上海當代藝術博覽會,而且在面對展覽眾多的市場,觀眾往往會選擇名氣大的展覽,因此,更具欺騙性。
進一步思考,一個城市該有那些藝術展?尤其是涉及公共資源利用的大展。這方面的合理設計,完全可以以發(fā)達國家的典型城市作為參照考量,基本的共識是,一個有文化追求的城市,展覽并不是越多越好,過度會產生干擾和沖突,甚至讓人無所適從,適度、質量、個性才是良策標準,而所謂的公共資源利用,我們過去往往會重視和關注政府財政直接投入的項目,比如各地的城市藝術雙年展等,卻忽視了使用城市地標性場地的公共資源價值溢出的項目,比如,此次的上海當代藝術博覽會,如果不是在上海展覽中心,而是在一個不起眼地點,哪怕是一個頂級酒店,也就不會有觀眾如此強烈的反彈,雖然主辦方支付了租金,但問題在于,上海展覽中心是城市藝術的地標性場地,不但形成了市民的基本認知,某種意義上,其還隱含了質量、地位、信任的擔保意義,具有明顯的文化引導性和質量的指向性,這一切就形成了藝術附加值,并可帶來更大的商業(yè)利益,每年一度的上海書展,曾有一屆移到了虹橋地區(qū),就這樣一次挪位,觀眾人數(shù)下降,影響力頓失,那屆書展成為了主辦者心中永遠的痛,因此,殘酷的市場讓上海書展主辦者堅定了一個信念,永遠的上海展覽中心,永遠的地標,因此,上海書展一屆比一屆火紅,難道虹橋開發(fā)區(qū)真的是地段不好,交通不便?顯然不是。
看來,藝術展覽市場是該告別忽悠,進入理性和規(guī)范運作時代了,尤其是一個不夠成熟的市場,除了市場要素配置之外,還需要制度保障,像北京、上海這樣的大都市,每一次大型展覽都應該是高規(guī)格、并給城市品牌加分的展覽,因此,不妨借鑒紐約等城市的經(jīng)驗,組建一個去犬儒化的獨立的藝術專家委員會,對標榜以國家級世界級名號的展覽和需要動用公共資源的展覽,進行公正、專業(yè)的評估,至少能形成一道護欄,使名不副實的藝術展不能登上城市的展覽地標。